卧式加工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C25G240216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8月18日
一、评标情况******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按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标段(包)[001] 卧式加工中心: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有限公司
报价:人民币216万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4个月内;
项目负责人:牛国杰;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有限公司
报价:人民币228.55万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4个月内;
项目负责人:朱静;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无;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需提供2022-2024年(若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则提供2021-2023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缺一不可;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无;
3.5 ******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或日期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截图必须显示时间否则做无效材料认定);
3.6 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制造商只通过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的,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说明,未提供相关说明的,投标将被否决。
3.7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其所投产品须取得相应制造商对本项目正式授权(同一品牌同一设备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并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可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所投本卧式加工中心的原产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和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并否决投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其他情况的澄清和解释无法被评标专家认可的,将按此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中标候选人响应上述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电 话:******
邮 箱:******
联 系 人:李瑞先、王思远、任新地、霍天舒
******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
电 话:******
联 系 人:瞿建波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正式的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