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一件事一次办”项目“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期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各供应商:
******有限公司受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委托,就其东安县“一件事一次办”项目“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一件事一次办”项目“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期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东安县“一件事一次办”项目“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期系统建设项目预算为:978500元,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超过此预算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政府采购编号:XYTC-东-2019-12-30 采购计划编号:东财购计[2019]040号
三、供应商资质: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证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人代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1.期限:2020年1月14日起到2020年1月19日期间的办公时间(每天的09:3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 元/份,售后不退。认购招标文件地点:东安县同心路646号三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2 月 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为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湘计价(2002)1980号文件计收。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性付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东安县同心路646号三楼
联 系 人:曾娟
电 话:0746--****** 手机:******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