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工业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陈庄东路116号)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5年8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业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万元
最高限价:24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剂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投标者于2025年7月31日17:30至2025年8月7日17:30(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①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承诺书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领取;②可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4@qq.com)并电话联系完成领取(联系电话:******)。以上两种方式任选一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接受邮件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59号
联系方式: 王女士 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陈庄东路11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