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区项目(第二批)EPC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区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500118-04-01-8623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区项目(第二批)EPC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综合保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规划R40-03/03-1地块的占地约184.96亩,整个地块项目拟分为三批实施,本次招标的第二批新建整套机床装备厂房总占地面积12031.85平方米,建筑面积12190.16平方米,办公配套建筑面积3902.27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6522.6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2944.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71.8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设计评审。其工作内容如下:
(1)造价咨询服务:①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全过程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按限额设计要求审核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出优化建议及方案,并出具各阶段审核报告;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过程中造价过程控制及工程结算、签证变更及索赔的审核、成本控制、进度款及结算支付审核(包括不限于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图审查费用审核、设计费用审核、质量检测费用审核、质量保修金退还审核等)、过程中现场工程量收方及签证单确认、技术方案经济性比选审核、材料核价等;②提供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纠纷司法咨询,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结算审核;③工程审计完成后出具(各单项、单位、分部)单方造价汇总并从投资角度提出资金使用平衡分析报告;完成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2)工程监理:①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 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 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智能化、绿化工程、室外环境、高压配电、燃气、供水、生化池、抗震支架等全部工作内容)。对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②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③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3)设计评审:①按照国家及行业、重庆市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施工图进行经济技术评审,严格按照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控制工程造价,提出优化意见并出具评审报告。②派驻设计评审驻场代表,协助招标人处理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问题。③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对设计施工图(含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EPC总承包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设计评审单位组织专家(含经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信息智能化专家各一名,专家人员要求是国家或重庆市专家库人员)对设计施工图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④EPC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评审报告内容修改完善设计施工图后,由设计评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评审报告对修改后的设计施工图进行响应性评审,出具本项目结论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的设计评审报告,并加盖设计评审单位公章和设计评审负责人、主要设计评审专业负责人的执业印章。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审计完成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服务期限如下:
(1)设计评审服务期限:工程竣工之日止;
(2)监理服务期限:295日历天+最终结算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3)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期限:295日历天+最终结算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2)项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工程监理资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6-03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6-05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3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昌龙大道1999号(永川综合保税区内) |
地址: |
******街道湖红路18号附71号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吴老师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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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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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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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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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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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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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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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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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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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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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30日
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区项目(第二批)EPC总承包全过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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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908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2 |
招标公告.pdf
CAD版本的用地红线图.rar
[******************].CQZF
可研报告.pdf
勘察报告.pdf
设计任务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