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单一-2024-3
2******公安局 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 务装备采购二代测序仪及配套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第一标段
******公安局 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 务装备采购二代测序仪及配套设备
******有限公司
郑州金水区沙口路1号20号楼17层
******.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鲁克强、程卫星(副场 杞县) 汲艳(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2023]002号文,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4,1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公安局
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中段
联系人:马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715室
联系人:薛梦龙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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